全国免费服务热线:028-85595884

冕宁县复兴镇白土村一组(稀土工业园)5497.16㎡国有土地使用权、12091.97㎡房屋建筑物及187项电子办公用品所有权拍卖
来源: | 作者:长河拍卖 | 发布时间: 2023-05-30 | 174 次浏览 | 分享到:
冕宁县复兴镇白土村一组(稀土工业园)5497.16㎡国有土地使用权、12091.97㎡房屋建筑物及187项电子办公用品所有权拍卖

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

冕宁县复兴镇白土村一组(稀土工业园)5497.16国有土地使用权、12091.97房屋建筑物及187项电子办公用品所有权

整体起拍价:3127.74万元

保证金:600万元

加价幅度:20万元

定价依据

久源评报资字2023)第037

执行案号

2023)川3433257

所有权人

凉山州××稀土产业技术研究院

权证号

川(2021)冕宁县不动产权第0001223号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坐落

冕宁县复兴镇白土村一组冕挂2015-11号地块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使用权

权利性质

出让/自建房

用途

工业用地/工业

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5497.16/房屋建筑物面积:12091.97

使用期限

2018年12月22日起至2068年12月21日止

有无优先购买权人

有无抵押

关于租赁费和水费的情况说明

据被执行人提供的资料显示,办公楼的1楼其中部分连同2楼全部已整体出租给冕宁县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公司使用,使用期限为201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19日,使用期间每年租金7万元使用协议作为本公告附件,请竞买人仔细查阅

经调查,被执行人与承租人冕宁县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公司协商一致,用应收租金抵扣应缴水费。截止到2023年5月30日,被执行人尚欠缴水电费486700.4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本次拍卖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与冕宁县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公司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备注

1、拍卖标的已由四川省久源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进行了价值评估,评估报告编号为久源评报资字2023)第037报告作为本公告附件,请竞买人仔细查阅

2、由于拍卖标的位于冕宁县稀土工业园区内,根据相关规定,入驻企业的经营范围、业态等须符合相关产业规划要求。因此,有意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为避免出现买受后不能随意利用竞得资产商业风险,应自行向园区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一旦参与竞买,将视其对此已做充分的了解并自愿承担所有后果和法律风险

3、本次拍卖的房屋建筑物面积合计12091.97,共两栋建筑。其中科研办公楼共7层(-1—6层),建筑面积4486.63;员工食宿综合楼共6层(1—6层),建筑面积7605.34

4、本次拍卖的187项电子办公用品其数据来源于被执行人提供的资产明细表。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拍卖以现状进行,《评估报告》等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需实地核实,了解标的的真实情况并同意以现状参与竞买。本院、评估机构和辅拍机构均不对物品的数量、质量、型号、状态等做任何的担保和承诺。拍卖成交后,标的按现状进行交付,交付时实物与本公告及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评估机构和辅拍机构概不作多退少补资产明细表通过附件方式予以公示,竞买人请仔细核对

 

 

 

标的地址

冕宁县复兴镇白土村一组(稀土工业园)

 

© 2021 AutoNavi - GS(2018)1709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竞买公告 

公告标题:冕宁县复兴镇白土村一组(稀土工业园)5497.16国有土地使用权、12091.97房屋建筑物及187项电子办公用品所有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四川省冕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63010时起至202371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冕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冕宁县复兴镇白土村一组(稀土工业园)5497.16国有土地使用权、12091.97房屋建筑物及187项电子办公用品所有权起拍价人民3127.74元,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及其倍数。

注:

(一)由于该标的已由省内外多个法院依次查封,因此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其他查封法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法官或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买公告第六项),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三)拍卖标的已由四川省久源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行了价值评估,评估报告编号为久源评报资字2023)第037该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人认真查阅

(四)该标的的评估价格为人民币4468.2万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人民币3127.74万元。

(五)本院已委托四川长河拍卖有限公司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机构。有意竞买者请拨打联系电话18011418100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长河拍卖”。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共同到四川省冕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委托代理人须在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并经法院确认。未经法院确认,竞买活动视为报名人的竞买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特别提示

(一)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本公告及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三)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五)因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七)标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能否过户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均不对能否过户做任何的担保和承诺。

(八)标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本院向相关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标的过户如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不包括在拍卖成交价款内土地出让金金额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

(十)房屋交付前所欠缴的电、气、光纤、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向物业部门核实并全部承担且不包括在拍卖成交价款内。

(十一)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四、执行案号:2023)川3433257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咨询电话:18011418100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长河拍卖”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冕宁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冕宁县支行账号:9558852319000225749,汇款用途注明:2023)川3433257拍卖成交款)。

八、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数额相对较高的,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或于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九、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十、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四川省冕宁县人民法院或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二〇二三十

 

 

 

竞买须知

四川省冕宁县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携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或未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法院即可认定为毁拍,并收回标的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果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两次拍卖价款的差价时,不足部分由悔拍人承担。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34-6282339(此电话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咨询请拨打公告上的咨询电话)

十四、咨询电话:18011418100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长河拍卖”


热门资讯